中国银保监会两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重庆北碚稠州村镇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两江银保监罚决字〔2021〕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重庆北碚稠州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许哲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三查”不尽职;违规转嫁经营成本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处40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两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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