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管教的“生意经”

看守所管教的“生意经”:20元香烟卖百余元!广安市看守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黄永均负责4个监室的管理工作。自2020年10月起,他一直做着“赚差价”的“生意”,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利用职务便利,将市场价20元、50元的香烟、扣肉等物品,以120元、2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在押人员,从中赚取“差价”。直到2022年4月,被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带走,黄永均才被迫结束这些“买卖”。2022年8月,黄永均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4月,因犯受贿罪、***罪,被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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