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私募债首批试点券商增加到10家

第一财经记者5月8日在券商创新大会期间获得来自证券行业的消息称,上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首批试点券商由4家增加到10家左右。

按照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试点办法,证券公司开展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应符合的条件包括:具备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经纪、证券自营等业务资格,并且已经开展债券承销业务。最近一年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在BBB(含)以上。净资本不低于20亿元等。

按照上述要求,大型综合类券商一半都能满足条件。不过,与发行股票不同的是,债券承销更考验投行的销售能力,这恰恰是目前证券公司的短板。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5月7日在参加创新大会时透露,创业板的定向公司债目前发展情况并不理想。原因之一就是券商销售能力不足,难以找到合适的、有意愿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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