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8日消息,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通知指出,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通知自2017年3月30日起执行。

据介绍,当前,随着职工购房融资需求的增长,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持续处于高位,为体现住房公积金的款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的重要作用,优先满足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进一步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变化情况,决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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