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个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是多少?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信息,自2016年10月24日起,南昌个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至30%。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南昌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南昌实际,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

调整贷款首付款比例。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调整为40%;继续停止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取消原将2010年3月23日作为时间节点认定房屋套数的规定。即2010年3月23日前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也作为房屋套数的认定依据。

据了解,本次政策调整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时间为准,从2016年10月2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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