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信用证与备用信用证的区别

  备用信用证和商业信用证的区别如下:

  

  1、商业信用证在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保证向受益人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受益人提出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付款责任的情况下,由开证行负责对受益人付款;

  

  2、商业信用证是受益人完成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开证行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在开证申请人未完成付款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代为付款;

  

  3、商业信用证是开证行的主动付款,而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的被动付款;

  

  4、商业信用证一定为受益人利用,而备用信用证一般是备而不用,即备用信用证作为银行担保,开证申请人都会主动付款,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真正利用备用信用证去索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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