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产假多少天2021年新规定

  2021年,浙江产假规定为:

  

  女职员生育可享受产假 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可再增加30天产假;

  

  女职员难产的,可再增加15天产假;

  

  女职员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育一个新生儿,可再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员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则可享受42天产假等。

  

  此外,满足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男职工,可在妻子生育时享受15天的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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