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的特点

1.特别提款权只能用于各国政府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国际贸易或其他支付;

2别提款权可与国家外汇、黄金等一起作为国际储备使用;

3.国家可以通过特别提款权与其他会员国兑换外汇,但不能兑换黄金;

4.特别提款权按固定比例分配给各会员国;

5.特别提款权的可用范围仅限于货币组织和会员国。

特别提款权简介

特别提款权又称纸黄金Special Drawing Right。1969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次使用特别提款权。与普通提款权相比,2016年10月1日,中国人民币正式纳入特别提款权行列,占10%.92%的比例。特别提款权中,占据最大比例的是美元,为41.73%,其次是欧元,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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