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国家法律、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等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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