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会和常委会的区别

常务会和常委会的区别有组织性质和召集人不同、召开频率和议题不同、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不同。1、组织性质和召集人不同:常委会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机构,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组成,会议涉及的内容包括党的工作以及对政府工作的提议,会议由中国共产党的委书记主持,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原则,而常务会是政府机构的会议,参加者主要是政府领导,如市长、副市长等,主要研究政府负责的工作,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2、召开频率和议题不同:常委会会议常较为频繁,涉及的内容广泛,包括党的工作和政府工作的提议,而常务会则是政府内部的决策会议,会议频率相对较低,主要讨论政府的重大问题。3、工作方式和决策程序不同:常委会会议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实行民主集中制,所有常委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而常务会则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领导人有较大的决策权。4、常务会议作为政府集体议事决策性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原则上采取每月例会制,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开的,由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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