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俗称“老赖”。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法律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将向征信机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拓展延伸
失信被执行人定义及处罚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违反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义务履行而拒不履行,经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受到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的存款、汇款等财产的强制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不仅会受到法律制裁,还会受到道德谴责和社会压力。因此,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同时,社会也应该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监督和制约,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结语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俗称老赖。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并将向征信机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G字头等级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等级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