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一切损害保护树木的行为: 1、 禁止在距树冠垂直投影外缘3米范围内新建、改建房屋及其它构筑物、挖坑、取土、堆料、埋设管道、倾倒有害的污水、污物; 2、 禁止攀截树枝或在树干上刻画、钉钉、挂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