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在工商银行白山新建支行(原单位)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盗取、侵占工行客户王女士存款资金共计30万元,最终被判刑7年半,并禁止从事银行工作5年。 国有大行柜员盗取储户存款挥霍一空,处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