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案一审宣判

今天(11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缓期二年执行,***,并处***,在其***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

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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